|
一、考级宗旨
星海音乐学院学院考级委员会是依据文化部有关规定并经广东省文化厅批准备案而设立的合法考级机构,考官由我院闻名专家、教授组成。整个考级工作保持和发扬我院严谨的艺术作风,坚持公平、公正和自愿应试的原则,旨在促进广大音乐爱好者音乐素质的普及与提高,通过考试形式发现更多的各层次音乐人才,为考生学习专业提供权威性的指导意见。
二、报考对象、级别、专业
1、报考对象:凡学过专业具有一定程度者均可报名,年龄、地区不限。
2、考级级别:各专业演奏(唱)水平一般定为1—10级。
3、考级专业:
(1)键盘:钢琴、电子琴、手风琴。
(2)西洋管乐:小号、长号、圆号、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
(3)西洋弦乐:小提琴、大提琴、中提琴、低音提琴。
(4)民族器乐:二胡、高胡、古筝、扬琴、琵琶、阮、竹笛、笙、唢呐、葫芦丝、打击乐(含西洋打击乐)。
(5)吉他:古典吉他,流行吉他。
(6)声乐:美声、民族、通俗、少儿声乐。
三、考试内容、成绩评定及发证
1、考试内容按各专业“考试曲目”有关要求进行,考生可在网上查看各专业考级曲目。
2 、考级成绩评定:根据考生现场的演奏(唱)水平评定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成绩合格以上者可获得证书。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按准考证指定的日期、时间准时到考场候考(考试时需交大一寸近照三张,报名表和准考证上各贴一张,另一张背面签名交给考场工作人员)。
2、除钢琴专业外,其它专业乐器自备,考生可自带伴奏带(若用CD、VCD伴奏的在报名时须填写清楚)。
3、专业考试要求背谱,请考生仔细阅读各专业考试指定曲目及各项要求。
4、“考级曲目”经有关专家挑选国内外比较普及且具有代表性的名作汇编而成,教材比较普及易找,同时可参照省级以上考级机构的考级曲目。 |